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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党委中心组学习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三项准则和《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

2018-12-18  点击:[]

我校党委中心组学习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三项准则和《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扎实推进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的实施,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。2018年12月17日,我校党委中心组在大会议室学习了教育部印发的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(教师〔2018〕16号,以下简称准则)、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(教师〔2018〕17号,以下简称指导意见)。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,学习由党委书记校长李艳红主持。

办公室主任张卫华老师组织带领大家将《准则》和《指导意见》的内容、重要意义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。教育部制定的《准则》和《指导意见》,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,是建设政治素质过硬、业务能力精湛、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,也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、规范职业行为、加强自我修养提供了基本遵循。

学习过后李校长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要求,她将高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相同与不同之处进行分析对比,指出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好《准则》和《指导意见》,努力做到坚定政治方向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要把《准则》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,提出今后新聘教师入职培训第一课学《准则》,守住底线,提高认识,把立德树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