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19日,我校党委中心组在大会议室学习了2018年11月7日出台的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中层以上干部(含后备干部)参加了学习,学习由党委书记校长李艳红主持。
李校长指出,《意见》对我校办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,作为学前人都应该知道,所以我们在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习。
学习由办公室副主任刘大海老师组织,他带领大家将《意见》进行了原汁原味的学习。其间,李校长对《意见》内容进行了适时解读。
通过学习,大家对办好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,对《意见》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主要目标有了比较清晰的认知,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幼儿园经费、教师队伍建设、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,广大干部更加坚定了办好学前教育的信心和决心。
学习结束后李校长进行了总结,她强调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《意见》的根本目的是认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,切实解决困扰老百姓的“入园难”、“入园贵”的难题,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。
李校长强调,作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,承担着培养合格幼儿教师的神圣职责,我们要深入研究,创新培养模式,优化培养课程体系,突出保教融合;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健全教师培训制度,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;要充分发挥校内实训室的作用,确保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类课程的有效实施;要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培训基地,强化专业学习与跟岗实践的有机结合,着力提高教师的科学保教能力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