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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4—2015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的安排意见

2015-04-23 学生处 点击:[]

根据唐山师范学院《关于评选2014—2015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对我校推荐省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安排:

一、评选范围和名额

评选范围:2015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专科学生。

评选名额:等额评选省级三好学生1名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1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中国共产党;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;有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2、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,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。

3、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,注重实践,动手能力强,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。考试考核无补考科目。

4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。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。

5、参评学生必须在2013—2014学年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。

三、评分办法

评分办法中的德、智、体、奖励情况均按13—14学年核算。在“德”和“奖励”中如果有核分超出该项满分者,以各项分值最高者分数为该项满分,依此计算出该项分值的折合比例,其他参评人按此比例计算出该项本人的最终得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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